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工作实际,经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指导精神。
二、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线要求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名单已公示学院网站)。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接到我院发出复试通知并同意接受调剂的考生(我院具体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三、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机位要求:双机位。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我院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作为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平台,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考生需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我院将于2021年3月29日召集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与复试工作人员按照真实的复试过程开展模拟演练,后续将会有详细通知,敬请关注!调剂生的模拟演练另行通知。
2.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3月30日 9:00开始
复试专业: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艺(081702),工业催化(081705),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0817Z2),材料与化工(085600,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4、参加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21年3月31日。
四、复试内容、复试比例、复试权重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内容包含个人陈述、专业课试题、专业英语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四个环节。
复试内容(总分100分) | 复试时长 | 复试方式 | 分值 |
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自我介绍、科研经历等) | 2分钟 | 学生口述 | 20分 |
专业课试题(复试科目见下表) | 5分钟 | 学生抽取考题作答 | 20分 |
专业英语 | 3分钟 | 学生抽取考题作答 | 20分 |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 10分钟 | 自由提问 | 40分 |
2、专业课科目
复试专业 | 考试科目和内容 |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 化工综合(含化工原理、物理化学) (考生可备一张双面空白A4纸、一支笔、一个无编程和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
工业催化 | 物理化学(工) (考生可备一张双面空白A4纸、一支笔、一个无编程和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
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 | 压力容器设计 (考生可备一张双面空白A4纸、一支笔、一个无编程和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
材料与化工 | 化工综合(含化工原理、物理化学)或 压力容器设计 (考生可备一张双面空白A4纸、一支笔、一个无编程和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
3、所有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25。
4、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占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
5、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即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6、若总成绩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且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成绩再相同,则比较全国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全国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英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五、考生资格审查
请第一志愿考生于3月26日17: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35536774@qq.com (压缩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如:化学工程-张三-XXXXXXXXXXXXXXX),并于3月26日17:00前将此资格审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里的每一个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清单名)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经审查如下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福州大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一份(附件2,请填写清楚并在签字栏手写签名)
2.学生个人简历
3.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初试报名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8.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9.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10.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11. 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7)
12.《关于学院研究生培养校区的情况说明》(附件4,考生认真查阅并手写签名)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提交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福州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5),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均不予录取。(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程序
复试结束后,各专业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在院内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及成绩,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正式的录取名单以校研究生院网站为准。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并在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预计6月10日)前提交定向协议(定向协议书:附件6)。
各专业计划招生指标
*码 | 专业名称 | 拟下达计划数 |
081701 | 化学工程 | 41(含1个推免生) |
081702 | 化学工艺 | 33(含4个推免生) |
081705 | 工业催化 | 35(含2个推免生) |
0817Z2 | 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 | 11(含5个推免生)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 18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非全日制) | 10 |
几个专业的录取说明:
1.化学工程(081701)计划招生数:我院本部35人,天大联培6人
2.化学工艺(081701)计划招生数:我院本部30人,省实验室专班3人
3.工业催化(081705)计划招生数:我院本部32人,省实验室专班2人,天大联培1人
4.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0817Z2)计划招生数:我院本部11人
5.材料与化工(全日制,085600)计划招生数:我院本部95人,省实验室专班15人,企业专班23人,三明学院联培8人,闽江学院联培8人,泉州师范学院联培3人,海西联培20人,天大联培8人。
6.材料与化工(非全日制,085600)计划招生数:我院本部10人
7、录取规则:除海西联培、天大联培考生外排序,先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即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即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从高到低选择本部、省实验室专班、企业专班、三明学院联培、闽江学院联培、泉州师范学院联培并签订联培协议,直至名额招满为止。调剂的拟录取考生按照复试批次按总成绩(即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即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从高到低选择本部、省实验室专班、三明学院联培、闽江学院联培、泉州师范学院联培并签订联培协议,直至名额招满为止,不愿选择省实验室专班、三明学院联培、闽江学院联培、泉州师范学院联培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8、所有专业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召开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正式公布录取名单。
九、不予录取的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
4、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5、拟录取定向类别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十、复查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申诉渠道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591-22865220,邮箱:lxhou@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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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
附件1: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附件2:福州大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3: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关于学院研究生培养校区的情况说明
附件5:福州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附件6:福州大学2021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
附件7: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